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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籍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录取与入学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录取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或各项成绩优秀者录取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新生于2014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习与学位授予

  1.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为三年。

  2.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举行。

  3.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间由学院统一指派在外地实习一年。

  4.凡课程学习合格、获得规定学分;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学费与住宿

  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住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问题可向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6413202。

  本栏目内容、排版由招生信息负责。

  附件1、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报考专业方向、导师及各院、系(部)招生名额

  附件2、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附件3、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附件4、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附件5、2014年全国联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复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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