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演唱曲目:
1、预赛演唱1首自选歌曲,决赛演唱1首自选歌曲。(不得重复)
2、伴奏形式:美声、民族组一律用钢琴伴奏;通俗组、少年组、儿童组用伴奏光碟,原生态民歌组伴奏形式自便。
3、除通俗组、少年组和儿童组外,其他组别选手不得使用话筒。
五、奖项设置:
1、本届比赛各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附设“伴奏奖”、“组织奖”、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教师奖”。
2、获奖选手将作为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及全国性大赛报送推荐人选。
3、组委会有权根据各组报名情况及选手水平对奖项设置进行调整。
4、评委会所作裁决为最终裁决,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更改。
六、时间与地点:
1、西安预赛时间/地点:待定 (各分赛区预赛时间自定)
2、决赛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各地市及大专院校代表队须在 9 月 25 日前将参加决赛选手名单及领队的资料报送至比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分赛区限报选手5名,组别不限,限报领队一名)。
4、决赛伴奏由组委会安排专业钢琴伴奏或自行解决,伴奏费用自理。
5、报名时间:西安赛区即日起至 2013年 月 日;各地市及大专院校报名时间自行决定。报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交两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
6、报名地点:陕西省音乐家协会院内(体育馆南路19号)
联 系 人: 张 瑜 电话:029-87819345
谢国慧 电话:029-87889045 029—87812108
各分赛区协调负责人:张威军 电话:029_87812108 13991235175
本章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有关本届比赛具体详情可登陆陕西音协官方网站(https://www.sxma.cn/)查询。
陕西音乐奖组委会
第四届陕西音乐奖声乐比赛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组别 | |||||
身份证号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
参赛曲目 | 预赛: | |||||
决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