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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报名办法

  ⑴、持户口薄原件

  ⑵、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注上姓名、报考专业)

  ⑶、报考时办理准考证,专业考试:初试、复试

  几项规定

  1、考生的体检费、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外省市以及大连地区各县(市)区舞蹈表演、杂技表演专业的新生全部住校;家住市内四区其它专业新生走读。

  3、住宿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自理,学习用具自备,其中文化课教材款按所学专业年限,按学期收取。

  4、舞蹈、杂技、声乐、器乐、影视表演专业每学年学费7000元,舞台美术专业5800元,住宿费240元,按学年收取。

  5、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奖学金。

  6、城市特困家庭(持街道证明)、城市低保(持低保证)、按本校录取新生数的百分之十,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7、新生被录取后,中途退学,所交费用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8、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行政部门验证签章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9、杂技表演专业成绩优秀者,学校将向中国杂技团、北京杂技团、大连杂技团等专业艺术表演团推荐。其它专业毕业生按国家就业指

  导方针办理自主择业。成绩优秀者,学校将向中央、省、市及部队和企业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推荐,也可报考高等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

  10、舞蹈表演、杂技表演学生3月份入学,预科半年。其它专业新生9月份入学,试读期半年。半年内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

  现报考手续不符,考试作弊,体检复查不合格和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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