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1.9月19日前各班完成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并将材料上交系辅导员刘金峰老师处;
2.9月20日系学生资助工作分委员会对各班评议名单进行审核;
3.9月21日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其它事项
1.各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要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宣传,
确保班级学生知悉通知精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有关材料,做
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2013级学生在新生入学后,各班要立即组织开展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学院
将通过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给新生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为不影响学生的资助工作,各班务必严格按照201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时
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各项工作,按时报送材料(认定汇总表需上报电子版,相关表
格的电子版在附件中下载。
4.各班助理班主任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韩山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办法》明确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5.班级评议小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班总人数的15%,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报送材
料时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音乐系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