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提交学位论文的人员范围
1、2007-2010年入学的研修班学员;
2、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
3、2010-2011年入学的教育硕士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含高校辅导员)和职业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
4、根据有关规定需重新评阅论文的人员。
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请各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与考核成绩、论文完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其是否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研修班学员还需审核其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后)。
三、学位论文评阅
经审核符合申请学位资格的人员须按学校有关规定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
根据我校《关于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TMLC系统检测结果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论文评阅分为导师推荐、分委员会审核、TMLC系统检测、校外评阅四个阶段。
1、导师推荐:导师应确认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做出明确评价。未经导师审核推荐的论文不得提交分委员会审核。
2、分委员会审核:各分委员会对全部学位论文进行逐一审核,并就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和要求给出评价意见。未经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TMLC系统检测和参加评阅。
3、TMLC系统检测:学校利用“TMLC系统”对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统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通过“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示,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校外评阅。
六、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完成人1登陆“学位信息管理系统”(xwb.hebtu.edu.cn/xwxx),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提交论文全文电子版(分三部分提交:论文前部、论文正文、论文后部,TMLC仅检测论文正文部分),并在系统中提出论文评审申请(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各学院自定提交论文截至时间);导师推荐和分委员会集中审核后,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名单。9月25日前学位申请人学院2登陆“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分委员会评议通过的论文电子版,提交至TMLC系统检测。9月26日学位办3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TMLC检测结果。10月10日学位办4根据TMLC系统检测结果,学院组织认定参加论文评阅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学位办(请对不能参加评阅的论文注明原因),并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可参加评阅的名单。10月14日前学院5确定抽查人员名单并反馈学院。10月15日学位办6学院报送抽查论文。10月21日学院7寄送外审论文。10月23日前学位办、学院8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外审结果。11月16日前学院、学位办9学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答辩结果。12月6日前学院10提交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证件材料。12月6日前学院11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登陆“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提交学位证照片、学位论文电子版,并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学位申请。12月7日前学位申请人12答辩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点击左侧“学位申请-填报论文信息”菜单,并在右侧填写“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类型、选题来源、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学位论文最终电子版”等信息。12月7日前学位申请人13二次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并反馈检测结果。12月9日学位办14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填写学位评定材料中的审核意见;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审议结果,并将分委员会审议决议及通过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学位办(未通过者注明原因)。12月14日前学院15学院送交学位评定和存档材料。12月14日学院1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授予学位。12月下旬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