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选名额
1、 优秀学生的人数为学生总数(不含2013级新生)的5.5%,四舍五入;凡四舍五入后人数不满1的,则增补1个名额。
2、 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为学生总数(不含2013级新生)的1.5%,四舍五入;凡四舍五入后人数不满1的,则增补1个名额。
3、 先进集体以实体院系为单位推荐,一般推荐1-2个,全校评选40个。
4、 2013级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所组成的集体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5、 具体评选名额已通知各班级辅导员老师。
三、 评选流程
1、提出申请
学生本人或本组织提出申请。
2、民主推选
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提名,候选人在班级会议上做申请演讲(时间3分钟之内),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
音乐学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经本组织内部民主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院系审核
听取系相关教师意见后,经系党总支、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如未通过审核,该名额自动取消。所确定的推荐名单在系里公示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填写材料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优生、优干申请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系级荣誉获得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校级和系级先进集体将由各组织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或《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先进集体登记表》并由辅导员或指导老师签字后上交。
5、作为获奖候选人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发予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关奖励,同时在全系宣传栏和系网站张榜公告。
四、有关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时间:2013年9月25日-10月18日
2、院系审批(报送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0日
3、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3年11月4日-6日
五、其他
1、本评选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音乐学系团委
2、联系人:程 涛
3、材料送交地点:音乐学系335室
4、相关说明及材料下载见音乐学系网站
特此通知。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