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考研 >

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师范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选择其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请根据当地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及具体地点请阅读报考点网上公告。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进行初试,其中我校美术学和美术(专业学位)的501专业测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1月6日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费和奖助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国家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校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具体文件要求出台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办法,并及时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公布(https://yjsy.hebtu.edu.cn)。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hebtu.edu.cn)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查询。

  5.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参考书目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层“新旧书店”有售,联系电话0311-80857212,13313211081。

  单位代码:10094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