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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 表示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表示交叉学科,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代码,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3. 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5 年。

  4. 2014 年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届时请考生访问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uate.nuaa.edu.cn 查询有关信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实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统考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

  5.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 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 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学院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按教育部要求,2014 年报考考生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初试、复试时均要向招生单位(报考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8.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其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9.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10.我校201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给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1. 我校2014 年在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中继续设置大飞机研究方向,具体在相关专业中查询。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raduate.nuaa.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联系电话:(025)84892487 自动传真:(025)8489141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南京市御道街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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