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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关于开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三)服装模特鉴定要求

  1.服饰展演:按照生活淡妆和发型进行展演准备并展演休闲装、中式装及晚宴装;

  2.镜前造型:按照要求的神态与动作进行造型,完成一组展示自身的照片;

  3.商展服务:根据参展商品进行商展解说并做出不同的造型。

  (四)音响调音员鉴定要求

  1.设备安装:掌握音频设备、视频设备的链接及电工仪表使用;

  2.调音:正确使用小型调音台并能正确连接、调整、使用周边设备;

  3.调光:正确安装与使用小型歌舞厅灯光、照明设备。

  六、鉴定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

  七、鉴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2013年11月23日(8:30-16:30)

  鉴定时间: 2013年12月21日—11月23日 详情参见准考证

  报名地点: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图书信息中心三楼316室

  报名须知:报名者需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两张、两寸照片两张(同一底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学生证复印件一张。

  咨询电话:13555802030(62787)张老师、15804083890(67452)刘老师

  沈阳音乐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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