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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点备有钢琴,其它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3年12月

  校 址:湖北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招生办公室) 传 真:(0713)8616617

  8835929(音乐学院) 网 址:https://www.hgnu.edu.cn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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