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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七、录取办法

  1、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同一省(自治区、市)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合格线为准,我校不另外划线。

  音乐学专业(注:不含师范)在同一省(自治区、市)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为我校文化合格线。

  3、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作限制。

  4、凡是各省(自治区、市)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该省(自治区、市)颁发的本专业统考合格证书。

  八、学费标准

  2013年音乐学(不含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0000元/年,2014年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音乐学(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

  九、成绩公布

  1、学校将在3月份底或4月初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及是否合格。

  2、省级专业统考及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十、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复查合格者方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或复查成绩与入学考试成绩有较大出入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

  咨询热线:023-68367034

  网址:https://music.swu.edu.cn(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https://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所有内容拥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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