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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教育系)本科招生考试基本标准


  钢琴:

  1.基本能完成曲目,掌握基本技术要求。

  2.基本方法准确,有一定的音乐表现。

  (五)不及格

  声乐:

  1.考生声音条件一般。

  2.音准、节奏有重大失误。

  3.演唱所选考试曲目时表现不够完整。

  4.舞台表演很单一。

  钢琴:

  1.不能够顺利完成曲目。

  2.基本音准、节奏错误较多,基本方法不准确。

  3.演奏中断较多、音乐表现差、风格掌握不准确者。

  备注: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唱、演奏如出现以下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唱或演奏不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演唱歌词、演奏乐段出现严重错误。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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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音高不够准确,甚至有跑掉的现象,音符不够准确,甚至有错音、停顿现象。

  4.节奏不够准确。

  5.速度不够稳定,演唱中转换音不够自然,演奏中未按规定速度弹奏。

  6.演绎作品时,声音与所表达的情感不符。

  考试内容或范围

  (沈阳考场)

  初试:1.面试:①测身高②朗读:内容由主考主任临时指定;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

  超过3 分钟;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3.钢琴演

  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 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 分钟)。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

  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5 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外省考场)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

  伴奏);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 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

  间不超过5 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考试要求

  1.考试所用乐器自备。

  2.台风端正,演唱、演奏中杜绝哗众取宠。

  3.着装大方得体。

  4.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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