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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民族器乐系)本科招生考试基本标准


  (外省考场)

  1.演奏练习曲一首和乐曲两首;2.视奏(用五线谱演奏,程度在两升两降以内);3.凡能用其他

  乐器完整演奏独奏曲者,同等条件下将根据演奏程度适当予以加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均不用伴奏)

  各专业考试曲目参照标准:

  板胡:1.《春城节目》、《红军哥哥回来了》(或同等程度作品);2.练习曲以风格性练习或

  者中等程度以上的技巧性练习曲。

  贝斯:1.32 首练习曲任选一首;2.埃格尔斯奏鸣曲一、二乐章;3.迪特斯道夫协奏曲第一乐章;

  4.中国乐曲一首。(或同等程度作品)

  大提琴:1.巴赫无伴奏组曲;2.戈尔特曼协奏曲;3.圣桑a 小调协奏曲;4.爱尔加e 小调协奏曲。(或同等程度作品)

  单管:《大起板》、《小放牛》、《小开门》。(或同等程度作品)

  二胡:1.《独弦操》、《二泉映月》等;2.《雪山魂塑》、《蒙风》等;3.《红梅主题随想曲》、

  《江河云梦》等;4.《第三二胡狂想曲》、《第一二胡狂想曲》等。(或同等程度作品)

  古琴:1.《平沙落雁》(传统曲目);2.6 段及6 段以上的传统曲目。复试参照标准:1.8 段及

  8 段以上的传统曲目;2.新创曲目一首(现今琴界认同的曲目)。另:必须识古琴减字谱。

  古筝:《四段锦》、《将军令》、《草原英雄小姐妹》、《幻想曲》。(或同等程度作品)

  箜篌:《清明上河图》、《脸谱》、《春江花月夜》、《蝶舞》。(或同等程度作品)

  柳琴:《草原抒怀》、《春到沂河》、《毕兹卡欢庆会》、《火把节恋歌》、《欢腾的天山》。

  民族打击乐:《渔舟凯歌》、《秦王破阵乐》、《鼓上飞舞》、《楚汉决战》。(或同等程度作品)

  琵琶:《春雨》、《渭水情》、《霸王卸甲》、《诉》、《草原小姐妹》、《狼牙山五壮士》。

  (或同等程度作品)

  阮:《火把节之夜》、《丝路驼铃》、《满江红》、《云南回忆(第一乐章)》

  笙:《水库引来金凤凰》、《微山湖船歌》、《欢乐的草原》、《傣乡风情》、《天鹅畅想曲》、

  《挂红灯》

  双管:《怀念》、《朝元》、《鱼卧浪》、《思念》。(或同等程度作品)

  唢呐:《山村来了售货员》、《凤阳歌绞八板》、《粮满仓》、《汉江春早》。(或同等程度作品)

  扬琴:《苏武牧羊》、《海燕》、《巫峡船歌》、《瑶山夜画》。(或同等程度作品)

  竹笛:《大青山下》、《三五七》、《秦川抒怀》、《深秋叙》。(或同等程度作品)

  考试要求

  1.考试所用乐器自备。

  2.台风端正,演奏中杜绝哗众取宠。

  3.着装大方得体。

  4.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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