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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6、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面试50%+基础乐科50%(乐理10%+视唱10%+听写30%);

  7、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初试30%+复试70%。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和音乐学(理论方向)由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022

  交通路线:29路、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1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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