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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5年艺术本科音乐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24名


  五、录取规则

  同济大学根据专业校考情况确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发给校考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取得专业省统考合格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级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同济大学专业校考成绩按专业方向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六、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3947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

  七、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以同济大学正式公布的2015年招生章程为准。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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