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具有我校招生项目的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
3.舞蹈类和声乐类考生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独唱、独舞能力。舞蹈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公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公分。
三、报名及初选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结束。不接受现场报名。
2.考生应于2015年1月14日前(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收件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快递至我校。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报名表》要求在考生照片处加盖中学骑缝公章。《中学推荐表》成绩部分由中学教务部门填写,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艺术水平证明材料:考生中学阶段的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连续两年以上的)、参加地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的演出照片、节目单等。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加盖公章。
(3)影音影像资料:器乐类考生提供考生本人演奏及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舞蹈类考生提供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等内容的影像资料;声乐类考生提供考生本人演唱及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其中,影音影像视频应以MP4格式刻录光盘提交,且必须是同期声录音录像,不得在后期进行任何修饰处理。光盘封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所在中学和身份证号信息。
3.报名材料务必完整并统一邮寄;影音资料寄出前请测试,并在邮寄时做好包装,防止损毁。
4.报名材料是否寄达,均以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报名系统内查询到的寄达反馈信息为准。
5.考生需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的,取消校考成绩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发展需要和考生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后,确定测试入围名单。
7.我校将于2015年1月18日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测试入围考生名单,报名考生请届时查询。
四、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招生项目 |
专业测试方式 |
专业测试内容 |
备注 |
琵琶、二胡、小提琴 |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时,拉帘测试 。 |
初试时,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 |
初、复试时,要求考生演奏不同曲目。二胡项目考生复试时可展示高胡、中胡演奏曲目一首,表演时限3分钟以内。 |
复试时,自备曲目或曲目片段两首,评委指定其中一首进行演奏,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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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
初试时,自选舞蹈一则,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 |
测试前须测量身高,身高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初、复试时,要求考生表演不同的自选舞蹈。 |
自选舞蹈一则,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基本功(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及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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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时,拉帘测试。 |
自选歌曲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 |
初、复试时,要求考生演唱不同曲目。 |
自选歌曲两首,评委指定其中一首进行演唱,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唱五线谱或简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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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 (琵琶、二胡、小提琴除外) |
一次专业测试。测试时,拉帘进行。 |
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乐曲的全部或片段,表演限时5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
琵琶、二胡、小提琴、舞蹈和声乐项目设有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复试名单将在该项目初试结束后张榜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器乐类(除琵琶、二胡和小提琴)为一次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