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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63人,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274人,副高级职称58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645人。天津师范大学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这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我校艺术类专业分布在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三个学院的简介、专业介绍、考试大纲、历年分数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查看。

  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 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 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报考专业,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方向)“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再详细阅读本简章,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进行报考。

  二、各专业相关内容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二)、音乐类专业

  (三)、舞蹈类专业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

  (六)、表演专业

  (七)、摄影专业

  (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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