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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省外艺考)


  三、报考对象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对象及条件:具有浙江、江苏、广西、湖南、河南、安徽六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5年上述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单独组织考试。

  3、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南京:2015年1月20日-21日报名, 1月22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桂林:2015年1月24日-25日报名,1月26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

  四、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

  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2、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学(师范)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

  3、考试内容: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1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考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自定乐曲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五、填报志愿

  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将于2015年4月1日左右公布考试成绩(请关注温州大学招生网zs.wzu.edu.cn),成绩合格入围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报考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招生热线:0577-86680800;招生网址:/(专业成绩查询4月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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