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四川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最新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认定:我校以北大艺术冬令营和清华大学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的测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并结合学校艺术团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

  2、名单公示: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签订协议书: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我校签订特长生协议后,取得四川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入选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的A顺序填报,单设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考生还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该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者才能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入选资格。

  2、入选考生的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一本线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录取,享受30分加分安排专业。对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提档及加分优惠分数则按该省高考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3、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4、我校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和基地班专业不在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优惠范围内。单设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考生电子档案先于本科第一批次投档到我校,则无法参加本一批次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和基地班专业的录取。

  5、入选考生将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入校后自动成为我校学生艺术团团员,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若违反特长生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录取进校的艺术特长生,报到后按教育部要求对其艺术特长水平进行复测。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将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艺术特长生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七、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和学工部艺术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85408370(传真)

  学工部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8-85401950 联系人:杨晓琳、杨 禾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s://zs.scu.edu.cn/zhaoshen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五年元月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