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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5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㈣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艺术设计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声乐;②文学作品朗诵;③舞蹈;④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自备稿件朗读;②即兴评述;③现场提问。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自选舞蹈片段;②基本功与技能技巧;③模仿与即兴舞蹈;④特长展示与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

  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仅一试)

  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⑺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一试)

  考试科目: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古筝、琵琶、二胡)

  ⑻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仅一试)

  考试科目:流行器乐演奏(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⑼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

  考试科目: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②面试(含呈交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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