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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七、录取原则

  (一)舞蹈编导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 文理兼招,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二)音乐学(师范)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办。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jiangnan.edu.cn

  招办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学院网站:https://soh.jiangnan.edu.cn/

  专业咨询电话:0510-85327350(舞蹈编导),0510-85328753(音乐学)

  十、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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