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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2015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代号

考试内容

考试方法

分数

占总分比例

声乐

A

主试项

演唱一首自选曲目。

100

90%

B

视唱

现场抽取视唱曲演唱,可准备2分钟。

100

10%

C

自选项

展示主试项之外的其它特长(可选可不选)

见计分方法

器乐

A

主试项

演奏一首自选曲目。

100

90%

B

视唱

现场抽取视唱曲演唱,可准备2分钟。

100

10%

C

自选项

展示主试项之外的其它特长(可选可不选)

见计分方法

舞蹈

A

主试项

表演一支自选舞蹈。

100

90%

B

素质技巧

展示舞蹈基本功

100

10%

C

自选项

展示主试项之外的其它特长(可选可不选)

见计分方法

         四、计分方法:

  考生总成绩=(A项得分+C项得分)×90%+B项得分×10%。

  (C项满60分方能计入成绩,即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此类推,最高分不超过3分)

  五、录取原则:政审、体检合格,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文化、专业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投档要求,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成绩通知:考生在四月底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我校专业合格成绩于四月底前报相关省考试院备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联系方式:南昌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 话:0791-88126666 传真:0791-88126772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学校网址:https://www.n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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