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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名额、年级表

  招生名额:135 名(暂定)

招生专业、名额、年级表

  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在校小学六年级、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年级的专业。

  注:经我校上级部门批准,我校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一定数量符合我校招生标准的港、澳、台学生。

  三试文化课考试为其另行安排。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 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 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演奏基础,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形象端正,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等。演奏专业考生应具备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

  4. 附中考生的年龄要求:

附中考生的年龄要求

  5.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A.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B. 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C. 上一年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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