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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报名手续

  1. 网上报名: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方网址:http://fuzhong.ccom.edu.cn

  请考生进入我校官网,进行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申请

  (请考生及监护人通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准备电子证件照片)

  2. 网上报名时间: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2 日

  请考生按规定日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

  3. 来校确认日期:

  2015 年 4 月 11 日

  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请考生按规定确认日期前来我校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

  4. 外省市考点:

  根据全国各地考生的报考需求,我校今年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招生点,相邻地区考生可前往参加现场报名及专业初试,通过者可凭“复试通知书”前往北京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参加专业复试、三试、面试考试。

  报名地点:杭州市钱江新城城星路 89 号娃哈哈未来城

  邮编:310016

  报名时间:3 月 25 日

  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初试时间:3 月 27 日、28 日(具体时间见考试日程表)

  报名电话:0571-87339000

  5. 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交验以下材料:

  1). 身份证验原件,交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在一页);

  2).户口本户主首页、本人页,验原件,交复印件(首页复印件一份,本人页复印件三份);

  3). 出具出生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如无该证件可使用疫苗接种卡或独生子女证;

  4). 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在校生交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交原件一份。

  注:属艺术类同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报考,必须出具原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

  报名及录取时所填写的姓名应与户口薄姓名一致,不得更改否则无法办理入学审批手续。

  6. 报名考试费用:

  来校报名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7. 准考证:

  来校报名确认时,为材料齐全且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所有招生科目考试。

  8. 说明:

  (1)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有音乐作品或音乐理论文章,报名确认时提交。

  (2)报考提琴制作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手工艺作品原件(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

  (3)考生报名时所上交材料概不退还。

  (4)本校不接受通讯报名,不预审录音。

  9.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实行收费入学。我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8000 元。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学费标准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考试日期、地点

  1. 初试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开始。

  详细日程见校内考试日程表,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2. 考试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

  邮编:100078

  电话:010-87680852 87680853

  3. 乘车路线(详见封底地图):

  公交:方庄环岛西站下车,十字路往南 100 米路西。

  民航大巴:方庄专线,方庄站下车,往西约 700 米。

  地铁:蒲黄榆站 B、C 出口,向东 300 米路口向南。

  几点说明

  1. 凡进入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2. 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 凡进入三试者,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4.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详见校内公示)。

  5. 根据北京市招办要求,初三报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来源地统一中考,我校将参考中考成绩,并作为录取依据,未参加中考者,我校将不予以录取。

  6.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凡德、智、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

  7. 各年级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试读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

  8. 高中毕业生如未考入高等音乐院校,学校不予派遣及分配。

  9.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10. 音乐教育专业入学后的专业课由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统一安排。课程包括:歌唱教程(视听觉独唱 - 重唱 - 合唱训练)、音乐与动作、钢琴(集体课)、器乐合奏、音乐欣赏、键盘和声。为保证该专业学生的文化课水平,学生全学程文化课及专业课安排在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北京市丰台区区重点中学,距附中约 1 公里)完成,文化课的科目设置与教学要求依照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标准执行。学生住宿十八中。

  学生的学籍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11. 考生需严格遵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场安排,缺席、迟到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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