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和艺术特长复试,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本年度测试成绩仅适用于2015年高考录取使用。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867(校团委) 0411-84708375(招生办)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1月19日至1月30日和3月2日至3月6 日的 周一~周五8:00~11:30、13:30~17:00
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s://recruit.dlut.edu.cn
十一、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二、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收项目测试要求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话剧表演(男)指定表演项目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