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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五、其它说明

  1. 准考证系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丢失不予补办。

  2. 请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提前30分钟签到候场。

  3. 进入考场,请交验盖章的有效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 声乐、舞蹈类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带(仅限光盘),并在进入考场前,将伴奏带交与工作人员。

  5. 考生需自带乐器、服装、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相关物品。(学校提供钢琴、民族大鼓)。

  6.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签约考生,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考生成绩单及志愿表传真至010-82326956(如本省填报志愿时间晚于6月30日,请提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2321259)。

  7. 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为大学生艺术团服务,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排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以上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专业测试咨询:

  团委办公室电话 010-82321665(周一至周五) 14:00—17:30

  招生政策咨询: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2321259(周一至周五) 14:00—17:3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ug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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