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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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 
					学 | 
					学 | 
					科 | 
					招生 | 专业方向 | |
| 音 乐 表 演 | 
					本 | 
					四 | 文理兼招 | 60 | 声乐表演 | 美声、民声 |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手风琴 | |||||
| 管弦乐器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短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萨克斯 | |||||
| 中国乐器演奏 | 二胡、高胡、板胡、琵琶、扬琴、阮、竹笛、笙、 唢呐、古筝 | |||||
二、招生范围: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北、湖南、浙江、山西、江西、河北、河南。
三、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音乐基础和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招生考试的资格;外语语种只限英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专业要求。
四、报名方式:
1、我校对河北、山西、浙江、江西、内蒙古、河南和湖北考生使用各省音乐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我校对北京、黑龙江、山东和湖南考生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北京、湖南考生须到学校考点面报,不受理函报,不允许异地报名,报名时应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招办下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3张;山东和黑龙江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