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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5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六、录取办法:

  1、学校于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在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学校按照不超过生源所在省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合格生源。成绩合格考生可在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打印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校考合格证书为我校音乐类专业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考生可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

  3、学校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投档方式接收档案,依据《中北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和所报志愿择优录取。

  4、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合格证、高考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5、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北大学,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中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2280 3924418(传真)

https://www.nuc.edu.cn E_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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