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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六、相关说明

  1.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严格遵守“中国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2.为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品学兼优且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七、监督机制

  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2736994。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37682(招办)010-62738532(艺术中心)

  网址:https://www.cau.edu.cn/zhaoban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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