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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四、选拔办法

  为给考生和家长提供便利,考生不需到学校参加测试。我校将采取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尤其是音像资料)的办法,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艺术素质和表演水平进行评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艺术特长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校的需求等情况,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署《中国海洋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拟录取考生协议书》并快递至我校招生办。

  五、录取办法

  入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合格名单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水平分为A等和B等,经我校、省级招生部门、教育部三级公示无异议,参加全国高考,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分数、特长及填报志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其录取专业。

  A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B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

  六、其它

  1. 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结合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与音像资料进行严格复查,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s://www2.ouc.edu.cn/zsb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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