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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从学校艺术团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考评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选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15年3月15日。

  2.现场缴费:2015年3月27日,初审通过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

  3.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测试方式:考生现场展示,我校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测试合格考生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

  5.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并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

  6.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高水平艺术团优惠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 。

  注: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生。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8981979;

  浙江大学体育与艺术部:0571-88981308,87951993(兼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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