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保留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生源状况调整个别专业招生人数的权力。
(二)凡任选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注明所选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均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供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八)欢迎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我校将有较高的奖助学金鼓励优秀考生。
十、学宿费
1、学费:请留意我校网站最新公告https://yz.scnu.edu.cn/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生·学年)  | 
		
| 
				 学术型  | 
			
				 全部专业  | 
			
				 3年  | 
			
				 8000  | 
		
| 
				 专业学位  |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 
			
				 (全日制)2年  | 
			
				 20000  | 
		
| 
				 (非全日制)3年  | 
			
				 18000  | 
		||
|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 
			
				 (全日制)3年  | 
			
				 20000  | 
		|
|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 
			
				 (全日制)2年  | 
			
				 20000  |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
|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除外)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非全日制)3年  | 
			
				 35000  | 
		|
| 
				 翻译硕士  | 
			
				 (全日制)2年  | 
			
				 28000  | 
		|
| 
				 艺术硕士(美术)  | 
			
				 (全日制)3年  | 
			
				 28000  | 
		|
| 
				 艺术硕士(音乐)  | 
			
				 (全日制)3年  | 
			
				 23000  | 
		|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非全日制)3年  | 
			
				 22000  | 
		|
| 
				 工程管理硕士(MEM)  | 
			
				 (非全日制)3年  | 
			
				 16000  | 
		|
| 
				 应用心理硕士  | 
			
				 (全日制)2年  | 
			
				 21000  | 
		|
| 
				 体育硕士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 
				 法律硕士  | 
			
				 (全日制)3年  | 
			
				 17000  | 
		|
| 
				 工程硕士  | 
			
				 (全日制)2年  | 
			
				 16000  |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全日制)2年  | 
			
				 21000  | 
		|
| 
				 金融硕士  | 
			
				 (全日制)2年  | 
			
				 32000(经管学院)  | 
		|
| 
				 (全日制)2年  | 
			
				 30000(数科院)  | 
		||
| 
				 旅游管理硕士  | 
			
				 (全日制)2年  | 
			
				 22000  | 
		|
| 
				 (非全日制)3年  | 
			
				 待定  | 
		
2、住宿费:500—1600元/生•学年
十一、全日制奖助体系:
初定全日制学生奖助体系如下,最终以学校发文为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 万元/生/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 
				 新生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000元  | 
			
				 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原“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总成绩排名前5%的新生  | 
		
| 
				 二等  | 
			
				 6000元  | 
			
				 其余硕士新生  | 
		|
| 
				 二、三年级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000元  | 
			
				 20%  | 
		
| 
				 二等  | 
			
				 8000元  | 
			
				 30%  | 
		|
| 
				 三等  | 
			
				 6000元  | 
			
				 50%  | 
		
3.社会资助奖学金
社会资助奖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励我校研究生奋发学习而出资设立的奖项。如吴小兰慈善助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等按照捐助方意愿设立奖项。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0.6万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数的15%设置“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项目组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来设置,助研津贴从导师或科研课题组项目经费中支出。
3.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补助。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体活动标兵、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研究生志愿服务标兵、研究生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研究生社团活动标兵、研究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
(四)其它
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3484(fax)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s://zkc.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16年9月
附1 各学院联系方式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020)  | 
			
				 网址  | 
		
| 
				 00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85211425  | 
			
				 https://zhx.scnu.edu.cn/  | 
		
| 
				 002  | 
			
				 公共管理学院  | 
			
				 39310586  | 
			
				 https://ggy.scnu.edu.cn/  | 
		
| 
				 00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9310352  | 
			
				 https://em.scnu.edu.cn/  | 
		
| 
				 MBA中心  | 
			
				 39310722  | 
			
				 https://mba.scnu.edu.cn  | 
		|
| 
				 004  | 
			
				 法学院  | 
			
				 39310085  | 
			
				 https://fxy.scnu.edu.cn/  | 
		
| 
				 005  | 
			
				 教育科学学院  | 
			
				 85211326  | 
			
				 https://jky.scnu.edu.cn/  | 
		
| 
				 006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85216460  | 
			
				 https://site.scnu.edu.cn/  | 
		
| 
				 007  | 
			
				 体育科学学院  | 
			
				 39310272-8222  | 
			
				 https://sport.scnu.edu.cn/  | 
		
| 
				 008  | 
			
				 文学院  | 
			
				 39310283  | 
			
				 https://wxy.scnu.edu.cn/  | 
		
| 
				 009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85210896  | 
			
				 https://sfs.scnu.edu.cn/zhaoshengxinxi/  | 
		
| 
				 010  | 
			
				 音乐学院  | 
			
				 39310126  | 
			
				 https://music.scnu.edu.cn/  | 
		
| 
				 011  | 
			
				 美术学院  | 
			
				 85213550  | 
			
				 https://aol.scnu.edu.cn/  | 
		
| 
				 012  | 
			
				 历史文化学院  | 
			
				 85216409  | 
			
				 https://lswh.scnu.edu.cn/  | 
		
| 
				 013  | 
			
				 数学科学学院  | 
			
				 85216655-8158  | 
			
				 https://202.116.32.252:8080/maths/index.php/  | 
		
| 
				 014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39310372  | 
			
				 https://physics.scnu.edu.cn/  | 
		
| 
				 015  |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 
			
				 39310311  | 
			
				 https://ioe.scnu.edu.cn/  | 
		
| 
				 016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39310380  | 
			
				 https://sce.scnu.edu.cn/  | 
		
| 
				 017  | 
			
				 地理科学学院  | 
			
				 85214766  | 
			
				 https://geography.scnu.edu.cn/  | 
		
| 
				 018  | 
			
				 生命科学学院  | 
			
				 85215535  | 
			
				 https://life.scnu.edu.cn/  | 
		
| 
				 019  | 
			
				 计算机学院  | 
			
				 85211353-108  | 
			
				 https://cs.scnu.edu.cn/  | 
		
| 
				 020  | 
			
				 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 
			
				 85211436-8202  | 
			
				 https://biop.scnu.edu.cn/  | 
		
| 
				 021  | 
			
				 材料所  | 
			
				 85212667-805  | 
			
				 https://iomt.scnu.edu.cn/  | 
		
| 
				 022  | 
			
				 国际文化学院  | 
			
				 85211488  | 
			
				 https://cicgz.scnu.edu.cn/  | 
		
| 
				 023  | 
			
				 旅游管理学院  | 
			
				 85216506  | 
			
				 https://stm.scnu.edu.cn/index.html  | 
		
| 
				 024  | 
			
				 心理学院  | 
			
				 85212295  | 
			
				 https://psy.scnu.edu.cn/  | 
		
| 
				 025  |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 
			
				 39313713  | 
			
				 https://aoe.scnu.edu.cn/  | 
		
| 
				 027  | 
			
				 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 
			
				 85216312 85214108  | 
			
				 https://jjy.scnu.edu.cn/  | 
		
| 
				 030  | 
			
				 脑科学研究院  | 
			
				 85213767  | 
			|
| 
				 031  | 
			
				 职业教育学院  | 
			
				 0757-86687709  | 
			
				 https://zyjy.scnu.edu.cn/  | 
		
附2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说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一、招生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20名,不纳入总计划。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