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的特点:
1、宗旨明确,制度健全:中国音协创办音乐考级之初即制定了《中国音协全国音乐考级简章》,明确规定中国音协的音乐考级宗旨是“规范社会音乐教育,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促进社会音乐教育沿着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健康发展,将我国的音乐普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保证考级宗旨的贯彻,同时制订了《中国音协全国音乐考级组织条例》、《评审委员(考官)的标准》、《评审委员(考官)评审工作须知》、《音乐考级工作人员工作须知》等规章制度。今后将已文化部24号令规定的“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种规定。
2、组织严谨:中国音协成立了音乐考级委员会及各个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承办考级活动的各地音乐家协会及其它有关单位成立了考级办公室。所有考级的承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贯彻考级宗旨和各种规章制度,严密组织考级工作。现在,经文化部及各地文化厅、局批准,中国音协获准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考级活动,设有考点180余个。各个考点均设有考点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项有关考级的组织工作。
3、专业力量基础雄厚:中国音协有会员一万余名,团结了全国最优秀的音乐专业人才。目前经报文化部批准的考官有1500余名。
4、开考科目教材统一: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依靠各音乐专业的专家及从事社会音乐教育的教师,对考试科目的确定,考试教材的编纂采取积极而审慎的态度。考试科目的确定,即考虑社会实际的需要,更顾及其作为社会艺术分级考试的可行性。考试教材的水平既是适合我国学童的实际情况,又贯彻“普及基础上的提高,提高指导下的普及”的原则。自开展考级活动以来,已编纂出版教材27种,不仅满足了考生学习、考试的需要,还被其它一些专业单位选做教材使用。
5、考试规模严整规范,考评客观公正:由于具备了较为周详的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从而保证了考生无论在何时、何地参加中国音协组织的考级活动,都能在统一的组织工作模式,统一的考试标准之下,得到同样客观的、公平公正的待遇。经过十多年艰苦奋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与认可,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逐年增加,2002年考生人数已近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