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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北京考区)高级别报考条件的通知

  根据国家《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和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音乐家协会北京考区考级工作的管理,逐步营造更加科学、规范、良好的社会音乐考级环境, 将分步对报考条件逬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自2017年寒假开始调整高级别报考条件,报考十级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中国音乐家协会本人九级证书原件及附复印件,没有相应证书不能报考;

  为了给广大考生、教学机构和老师一个调整、准备的周期,2016年报名考试暂不要求上述条件,但原则上不提倡越级报考。

  望各考级培训点、报名点、辅导教师及时安排好教学工作,做好考生的考级报名的指导工作。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北京考区办公室

  二 0—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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