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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声乐》(面试)考试大纲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声乐》(面试)考试大纲

  《声乐》(面试)考试大纲(音乐学类专业必考)

  考试目的:旨在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一)考试内容

  1.自备歌曲,如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二)考试形式

  现场演唱。

  (三)考试要求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要求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要求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四)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分)

  根据作品难度、声音条件、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作品演绎等评分要素综合考量后评定考生成绩。

  90-100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能够娴熟地运用各种演唱方法与技巧,并能显现出个人的演唱处理与风格,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形象气质佳,舞台表演能力强。

  85-89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娴熟地掌握了各种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80-84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70-7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60-6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6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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