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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广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志愿填报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以下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在填报相应批次的专业志愿时,所填6 个院校的6个专业必须属于同一艺术专业类别,考生即使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别的统考成绩,也不能同时兼报不同艺术类别的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四个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6月中下旬。

  填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资格且其校考成绩已由相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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