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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湖北省舞蹈学类统考报考须知

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湖北省舞蹈学类统考报考须知  

 

为确保2018年舞蹈学类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 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1.报考科目:舞蹈学类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见下表: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作品辨析

笔试

40 分

节奏听辨

笔试

20 分

基础测试(形体)

面试,考察考生形体条件和舞蹈基本功 120 分

基础测试(基本功)

舞蹈表演

面试,考生自选曲目进行表演

120 分

总   分

300 分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18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 舞蹈学类考试大纲》。 

2.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执行鄂价费规[2013]215  号文件执行,每科目 60 元/人。 

 

二、报名、考试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和流程 

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号并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应于 2017 年 12 月27-29 日(12 月 27 日 8:30 开始,12 月 29 日 20:00 截止),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sks.whcm.edu.cn)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和相应科目的考试曲目并完成网上缴费。

 

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视为未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具体报名考试流程如下: 

 

(二)报名要求 

面试 

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至 11 日(具体考试时间段的安排,以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专业统考报名系调用考生高考报名时的基本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是否为本人信息。 

3.曲目填报:考生应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一个自选舞蹈剧目片段或组合名称,选填单一技术技巧名称(至少任选两项,不能为同一类别,可多选)。请仔细核校选填内容,以免错填(选)。 

4.网上缴费:艺术类统考一律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

如考生缴费不成功,视为未完成专业统考报名。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成功后不按时参加考试则按弃考处理,不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至考试结束,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参考证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考试流程及要求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 年 1 月 7 日 14:00-15:00。 

面试时间:2018 年 1 月 8-11 日,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流程 

(1)集中候考:考生须根据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入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视

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入场。 

(2)分配考场: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场。 

(3)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考生随机抽取考试曲目并签字确认。 

(4)身份信息采集: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场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 2 秒)。 

(5)基础测试和舞蹈表演:①基础测试时,根据主评委指令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②舞蹈表演时,考生入场后将仅存有考试曲目的伴奏 CD盘交给考点播放员播放并进行现场表演,表演完毕后伴奏 CD 盘由考点留存。 

(6)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7)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完成一科目后将序号牌交回给考场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进入下一科目候考区候考。 

(8)离场:考生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笔试要求 

① 2018 年 1 月 6 日下午,考生可凭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到相应考试地点熟悉考场。 

②考生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因开考即统一播放音频试题内容);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③ 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书包、资料及规定以外物品,禁带物品须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考场入口处接受安检,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对。 

④ 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只允许携带 2B 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在试卷上和答题卡非答题区域作答的视为无效。

⑤ 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好本人准考证条形码。除此之外,不得做其它任何标记。 

⑥ 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⑦ 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无误后,依次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2)面试要求 

①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 

②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③考生进入考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面试所需伴奏光盘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④面试考试,考生自备练功服等服装,不得自带舞伴,舞蹈表演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  CD  盘(格式为可供 CD 机播放的 wave 格式,44.1KHZ,16bit,立体声),考生须确保其伴奏 CD 盘质量,并在伴奏 CD

盘背面标注曲目名称并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使用手机、U盘等介质存储伴奏。 

⑤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⑥考生应于 2018 年 1 月 6 日下午察看考点,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三、考试地点

1.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安排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54 号,武汉市委党校对面); 

2.面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乘车路线: 

(1)从武昌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 4 号线至复兴路站 D 出口,转乘 578 路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天河机场、汉口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 2 号线至积玉桥站 A 出口,转乘 514、539、717 路公交车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或乘坐轨道交通 2 号线至中南路站转乘轨道交通 4 号线至复兴路

站 D 出口,转乘 578 路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3)从武汉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 4 号线至复兴路站 D 出口,转乘 578 路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4.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乘车路线: 

(1)乘坐 535、560、568、601、729、512、522、705、318、620、299、296 公交线路至杨汊湖小区即到。 

(2)乘坐轨道交通 2 号线至长港路站 F 出口,步行 10 分钟即到。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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