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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

  海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科目:新闻播报、作品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各类别考试科目、形式、内容及分值详见《海南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附件2)。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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