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考级资讯 >

广西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广西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考试科目、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和分值

录取原则

音乐学

①声乐/器乐(主考科目) (自选作品一首,满分150分)

②视唱  (现场抽题,满分50分)

1入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专业成绩和专业主考科目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专业成绩、专业主考科目成绩、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舞蹈学

①剧目(主考科目)   (自选作品,时间2分钟,满分100分)

②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书法学

①临摹(主考科目)(楷书、隶书,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②书法创作(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美术学

①素描(主考科目) (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②色彩 (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自备材料朗读 (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 (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60分)

�命题即兴评述(主考科目) (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满分100分)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

�综合分、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