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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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可用 计划  | 
			
				 复试人数  | 
			
				 复试 最低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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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11  | 
			
				 16  | 
			
				 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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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101  | 
			
				 音乐专业学位  | 
			
				 00全日制  | 
			
				 32  | 
			
				 44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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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非全日制  | 
			
				 20  | 
			
				 14  | 
			
				 336  |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高水平校外调剂、破格考生。
二、复试安排
考生需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80元),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若考生不缴费,将不得参加复试。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28日(9:00-16:30)。
报到地点:随园校区音乐学院204会议室。
2.体检
体检费:20元,体检时现场缴纳。
体检时间:3月28日(9:00-16:30)。
体检地点:随园校区校医院。
3.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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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类别  | 
			
				 时间  | 
			
				 校区  | 
			
				 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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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笔试  | 
			
				 3月29号8:30-11:30  | 
			
				 随园校区  | 
			
				 报道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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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面试  | 
			
				 3月29号13:30开始  | 
			
				 随园校区  | 
			
				 报道时公布  | 
		
三、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23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音乐学院
六、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