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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筛选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筛选办法

  复试筛选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满足破格复试条件(具体详见下文“破格复试”)

  二、进入复试考生人数的一般规定:

  进入复试环节考生的人数将考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特点、初试合格以及预分名额的具体情况。

  1、学术学位:

  整体复试比例为 1:1.4。根据学科规划和生源状况,作曲理论学科生源较好,故适当加大应有复试比例,复试人数约按 1:1.5 的比例进行筛选。音乐美学与批评、音乐审美心理学、戏剧理论学科为了避免等额复试,也将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2、专业学位:

  整体复试比例为 1:1.2。声乐表演艺术-美声、民声、音乐剧声乐、民族管弦乐表演-拉弦、弹拨、音乐教学法学科将适当加大应有复试比例,复试人数约按 1:1.8 的比例进行筛选,最多不超过 1:1.9。艺术管理学科因专业课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故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三、具体筛选办法:

  1、在学术学位音乐学相关各方向(含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音乐美学与批评、音乐审美心理学、艺术人类学与社会学,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之中国音乐研究、西方音乐研究方向),按初试总分名次排序来决定复试名单;

  2、在专业学位作曲和各表演学科等方向中继续执行专业优先政策以确保专业最优秀的考生进入复试;具体操作的办法是:按可进入的复试人数(详见附件 1 表格),七成以专业成绩排序,三成以总分名次排序来决定复试名单;

  3、各学科方向的划分:按招生简章预分名额的分布进行划分;

  4、专业成绩的顺序是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则以基础课成绩决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则以总分决定排序。

  5、除了专业成绩优秀优先排序进入复试的考生以外,其余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则以专业成绩决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则以基础课成绩决定排序。

  四、破格复试

  国家下达的破格复试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招生规模的 3%,并须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批。我院的破格复试情况仅适用于专业学位,仅可破格国家线或破格院内线一项,不得双破,破格名额单独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的最终录取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今年的破格复试条件如下:

  (1)专业学位各学科方向专业前三名的优秀考生(为保证专业水平,专业前三名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国家线破格:初试成绩只能有一门(文化单科或总分)未达到国家的分数线。具体操作办法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2018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破格复试管理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将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3)院内线破格:基础课如未过线,可酌情降低,一般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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