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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音乐学系

入复试方案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音乐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 60 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以下音乐学方向的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120 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 1.5 倍确定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初试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

1.  技术(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各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 40%,作品分析 40%,乐器演奏 20%;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 50%,作品分析 50%。

2.  面试(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0 分;

3.  复试总分(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分数×0.4+面试分数×0.6。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  音乐学各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 100 分制 折算)×0.6+复试总分×0.4;

(2)  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 100 分制 折算)×0.5+复试总分×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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