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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四中学2013年小升初音乐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及具体要求

  1.民乐:

  特长范围:高胡、二胡、中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中西打击乐、大提琴、倍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具体要求: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六级以上的演奏水平。

  [U1] 2.声乐:

  特长范围:合唱、独唱。

  具体要求:合唱——有参加合唱队的经历,声音具有较强的融合度,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和表现力,以及较强的合唱能力。独唱——经常参加大型活动演出和参赛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以上三个项目特长生均具备五线谱或简谱的视谱和试唱能力以及良好的音乐素养。

  3.舞蹈:

  特长范围:芭蕾舞、民族舞、少儿舞、拉丁舞、艺术体操。

  具体要求:具有参加舞蹈队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舞台表演经验。

  二、招生条件 (因区招生文件还没出,此处参照去年特长生招生条件拟定,具体以今年区特长生招生文件为准)

  1.声乐、舞蹈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我区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民乐特长生有本市户籍和学籍即可报名(该项目已在去年面向全市招生),具有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2. 必须符合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公布的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

  3.特长生必须在3月27日带齐报名考核的个人资料到我校相应的考核地点报名及参加专业摸查,5月中下旬打印正式报名表格到我校报名,6月份参加荔湾区统一专业测试,我校将根据艺术团队组成情况以及今后发展需要择优录取。并取同等条件,以学生学习品行及多方面获奖情况优先录取的原则录取。

  4.在小学校阶段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者。

  5.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参加国家、省市文化部门组织的粤剧等传统艺术比赛获奖者。

  四、测试内容

  1、声乐:

  (1)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无须伴奏,考生要清楚歌曲的调性;

  (2)视唱练耳:视唱简谱或五线谱、听音模唱。

  2、民乐:演奏两首六级以上作品。

  3、舞蹈:表演一个舞蹈剧目,展示基本功及技术技巧。

  五、特长生音乐专业摸查及测试时间以及具体安排:

时   间 具 体 安 排
3月26日前 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下载我校专业摸查表或由该小学老师推荐填写我校专业摸查表,按要求填写,此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六年级上学期的成绩复印件一起装订;
特长生报名及专业摸查时间: 3月27日(周三)下午14:00-17:30 考生带齐已装订好的材料到我校相关考场地点报名上交,拿考号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考完即可离开,第二轮的专业复试时间由老师电话通知。
5月中、下旬 特长生根据市、区招生文件要求,在网上打印正式报名表格(非我校自制的报名表)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我校报名。
6月上旬 参加荔湾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注:①考生到我校参加专业摸查所上交材料要求是复印件,上交后不再退还给考生; ②民乐考生自备乐器;③舞蹈考生务必穿练功服和舞鞋,伴奏音乐必须CD格式,一张碟内只有一首舞蹈的音乐。

  附:专业测试地点: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部

  民乐——新体艺楼四楼民乐室

  声乐——综合楼六楼合唱室

  舞蹈——新体艺楼三楼舞蹈室

  六、咨询电话:李老师、何老师88900809转8844  (音乐科)

  附件:《2013年报考四中、聚贤中学音乐特长生摸查表.doc》

  广州市第四中学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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