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项目及具体要求:
1.民乐:
特长范围:高胡、二胡、中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中西打击乐、大提琴、倍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具体要求: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六级以上的演奏水平。
2.声乐:
特长范围:合唱、独唱、粤剧(只限聚贤中学招收该特长)。
具体要求:合唱——有参加合唱队的经历,声音具有较强的融合度,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和表现力,以及较强的合唱能力。独唱、粤剧——经常参加大型活动演出和参赛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以上三个项目特长生均具备五线谱或简谱的视谱和试唱能力以及良好的音乐素养。
3.舞蹈:
特长范围:芭蕾舞、民族舞、少儿舞、拉丁舞。
具体要求:具有参加舞蹈队的经历,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舞台表演经验。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和原学籍不限。
2.特长生必须在3月27日带齐报名考核的个人资料(按本方案第五点)到相应的考核地点报名及参加专业测试,同时按聚贤中学招生简章的要求到聚贤中学报名,参加6月份我校的入学综合测试。(2013年聚贤中学招生简章将会在近期我校的官方网站公布)
3.在小学阶段德育评价为良好以上者。
4.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参加国家、省市文化部门组织的粤剧等传统艺术比赛获奖者。
5.经我校统一的专业测试和入学测试,我校将根据艺术团队组成情况以及今后发展需要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以学生学习品行及多方面获奖情况优先录取的原则录取。
三、优厚的奖励方案
经我校专业测试,校务理事会审批,可获如下奖励:
1.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优秀特长生,如能保证初中三年内坚持训练和比赛,表现良好,学校予以每学期2000元的奖励。
2.未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优秀特长生,如能保证在初中三年内坚持训练和比赛,可降15分破格录取。如每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级的平均分,奖励同第1条(但要另签协议)。
四、测试内容
1、声乐:
(1)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无须伴奏,考生要清楚歌曲的调性;
(2)视唱练耳:视唱简谱或五线谱、听音模唱。
2、民乐:演奏两首六级以上作品,无须伴奏,自备乐器。
3、舞蹈:表演一个舞蹈剧目,展示基本功及技术技巧。
五、音乐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报名需要交的资料以及具体安排:
时 间 | 具 体 安 排 |
3月26日前 | 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下载我校专业摸查表或由该小学老师推荐填写我校专业摸查表,按要求填写,此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六年级上学期的成绩复印件一起装订; |
特长生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 3月27日(周三)下午14:00-17:30 |
考生带齐已装订好的材料到我校相关考场地点报名上交,拿考号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考完即可离开,第二轮的专业复试时间由老师电话通知。 |
附:专业测试地点:广州市第四中学高中部(康王北路芦荻街)
民乐——新体艺楼四楼民乐室
声乐——综合楼六楼合唱室
舞蹈——新体艺楼三楼舞蹈室
六、咨询电话:李老师、何老师88900809转8844 (音乐科)
附件:《2013年报考四中、聚贤中学音乐特长生摸查表.doc》音乐特长生摸查表要在网上下载打印,见下方。
广州市荔湾区四中聚贤中学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