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本部2016年作曲系指挥(乐队指挥)专业考试要求
作曲系
指挥(乐队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音响资料(CD 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
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
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与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②钢琴视奏;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应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