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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本部2016年作曲系指挥(合唱指挥)专业考试要求

  沈阳音乐学院本部2016年作曲系指挥(合唱指挥)专业考试要求

  作曲系

  指挥(合唱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指挥两首乐曲(乐队及合唱作品均可)。

  复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2.专业素质测试:①单旋律视唱(四个升、降号以内) ②多声部视(弹)唱(相当于巴赫众赞歌程度)二声部节奏测试;

  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应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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