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美声唱法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
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