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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美声唱法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美声唱法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

  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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