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 专业 | 录取办法 | 
| 音乐学(含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钢琴调律招考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录音艺术(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招考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 音乐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舞蹈编导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