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音乐系助理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在业务方面快速进步,能够尽快在教学、科研上出成果,充分发挥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音乐系整体工作上台阶,特制定青年教师帮带制度。
一、 音乐系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对其他教师在教学科研与专业水平的提高方面有义务、有责任进行帮带工作,以提高我系整体教学科研水平。
二、 助理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必须申请帮带教师,帮带教师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三、 助理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每学年应申请帮带教师,经帮带教师同意后,报系秘书处备案。助理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在工作学习中要虚心向帮带教师学习请教,旁听帮带教师所讲的相关课程,每学期写出学习总结。
四、 帮带教师应积极、热情的对被帮带教师进行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带计划,欢迎被帮带教师定期旁听本人所讲的相关课程,定期旁听被帮带教师所讲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意见和改进办法。
五、 每学年,对成绩显著的帮带教师进行表彰与奖励,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增加量化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