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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艺术概论教学大纲

  说 明

  一、课程性质和定位

  艺术概论是高等师范院校三年制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为学生掌握艺术的基本原理而开设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

  二、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1、联系艺术实践和教学实际,使学生了解艺术的一般规律,树立马克思主义的艺术观。

  2、以正确的艺术观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3、提高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判断和评价能力。

  三、教学建设

  1、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艺术的基本原理和一般理论。

  2、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加强实践训练。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为考试科目,平时成绩不少于3次,占总成绩的10%,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70%。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五、该课程总课时

  本课程为一个学期,每周授课2课时,全课总授课时数为32课时。

  教 学 内 容

  第一章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艺术的学科性质。

  2、了解艺术的来源。

  [教学内容]

  1、一切艺术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2、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唯一源泉。

  3、艺术是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

  第二章 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性(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性。

  2、了解艺术形象的典型性。

  [教学内容]

  1、艺术的形象特征。

  2、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情感特征。

  3、艺术形象的典型性。

  第三章 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2、了解艺术的社会作用。

  [教学内容]

  1、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2、艺术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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